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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结果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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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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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目标

    在本节结束时,您将能够:

    • 确定结果主义方法的含义和目的。
    • 总结一下莫希主义和功利主义对结果主义的解释。

    大多数人至少根据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做出一些决定。 例如,你可以诉诸成本和收益来证明决定的合理性。 例如,你可以考虑一下你的朋友在发现你已经装满了油箱时会感到的快乐(一种好处),然后将其与一罐汽油的价格(成本)进行权衡。 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你是在分析对自己和朋友的后果。 但是,结果主义者要求你采取更广阔的视野。 在结果主义中,当一项行动为所有人带来最大利益时,它才是正确的。 代理人的任务是评估可能的后果,以确定哪种行动将为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带来最大利益。 本节着眼于两种结果主义方法,莫希主义和功利主义

    Mohism

    中国古代(约公元前 475-221 年)战国时期的地图显示了存在社会动荡和不和谐的中国部分地区。
    图 9.2 战国时期(约公元前 475—221 年)经历了激烈的战争,因为位于黄河沿岸的旧州衰落,琴、齐和楚崛起,直到秦在公元前 221 年征服了其他州并建立了帝国政府。 (CC BY 4.0;莱斯大学和 OpenStax)

    中国古代的战国时期(约公元前475—221年)是一个社会动荡和不和谐的普遍时期,其特点是战争、苦难和社会分裂。 中国古代思想家的回应是探索如何团结人们,发现(或重新发现)能够促进更美好生活和社会和谐的道德规范和标准。 莫希主义、儒家思想和道教等哲学得到了发展,使其成为一个以知识和文化扩张为标志的时期。 这些哲学虽然在重要方面有所不同,但相似之处在于,每种哲学都是为了应对战国时期经历的社会不和谐和普遍苦难而诞生的。 每个人都表现出促进和促进变革的愿望,以克服社会挑战和改善人们的生活。

    对 Mohism、Mo Di 或 Mozi(大约公元前 430 年)的创始人知之甚少。 他生活在儒家思想创始人孔子(约公元前479年)和道教创始人老子时代。 莫子和孔子和老子一样,被认为是一位优秀的老师。 他和早期的莫希斯主义者试图建立理性、客观的标准来评估行为和建立伦理规范。

    莫希斯特伦理理论的四个概念

    四个相互关联的概念是莫希斯特伦理理论的核心:道德、利益、仁爱和关怀。 道德(yi)由利益(li)决定,它决定了我们如何理解自己的职责和定义什么是正确的。 福利(li)被粗略地定义为一组物质和社会商品,包括加强社会秩序的美德和实践。 反过来,福利取决于仁慈或善良的概念(rèn),这要求我们超越自己的利益,谨慎对待他人(ai)。 善行善意对于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平待遇至关重要。 莫希斯主义者认为,当我们不仅关注自己,还要关注他人和社区的改善时,我们更有可能实现社会稳定和普遍福利。

    莫希斯主义者认为,应该通过考虑哪些因素可以增加总体收益来建立伦理规范。 为此,莫兹认为,我们应该促进个人的即时福利,并在采取行动时考虑所有人的福利。 莫兹认为,如果人们现在正在遭受痛苦或需要帮助,那么首先解决这些问题是有道理的。

    随着理论的发展,莫希斯特也开始将利益与幸福或喜悦联系起来(xi)。 但是,对于 Mohism 来说,最重要的是公正关爱所有人或普遍爱的价值。 他们认为我们应该公正地对待每个人,我们不应该优先考虑某些人的福利而不是其他人的福利。 莫希斯主义者反对战国时期的统治者和精英,他们只关注自己的快乐和收益,而损害了其他所有人的利益。

    规范实践:十大教义

    有十种教义构成了早期莫希主义的核心。 这十个教义与莫齐的原创著作相对应,即使是后来的莫希斯主义者也将其视为核心,他们在早期的莫希斯特思维基础上发展和扩展。 十种学说通常分为五对,如下所示:

    1. “提拔有价值的人” 和 “向上识别”
    2. “包容性护理” 和 “谴责侵略”
    3. “适度使用” 和 “适度埋葬”
    4. “天国的意图” 和 “理解幽灵”
    5. “谴责音乐” 和 “谴责宿命论”

    “提倡有价值的人” 和 “向上识别” 的理论凸显了莫希斯特对精英制度的关注。 他们认为,应该根据个人的表现和道德善良来任命个人担任某个职位。 这些官员应该成为所有人的榜样。 莫希斯主义者认为,人们有动力以符合他们对正确的信念的方式行事。 因此,他们认为,人们需要以理性、客观的道德标准为基础进行适当的道德教育。 一旦人们掌握了适当的知识,他们就会相应地遵守自己的行为。 反过来,这将解决困扰他们世界的社会动荡和不和谐。 Mozi意识到,如果人们采用相同的道德,他们将使用相同的标准来判断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行为,这将改善社会秩序与和谐。

    “包容性关怀” 和 “谴责侵略” 理论申明了平等考虑和关爱每个人的重要性。 它们强化了这样一种观念,即重要的不仅是个人自身的利益,而且是所有人的利益。 因此,莫希斯主义者谴责侵略,因为其他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受到伤害。 在军阀与军阀作战的时期,莫希斯特谴责这些军事征服企图是自私的不道德。

    Mohists 提倡了 “适度使用” 和 “适度埋葬” 的做法。 他们拒绝了奢华的葬礼、习俗和浪费行为。 资源应用于造福个人和社会的利益。 他们认为过度展示只会使少数人受益的财富是自私的。

    莫希斯主义者用 “天意图” 和 “理解幽灵” 的概念来争辩说,有一个客观的道德世界秩序,个人和社会应该赶紧效仿。 天堂是他们评估和理解我们道德责任的主要标准。

    特别是早期的莫希斯主义者也将天堂视为激励个人无私行事的方式,因为道德行为会得到奖励,而不道德的行为会受到惩罚。 但是,后来,莫希斯主义者似乎放弃了或至少不那么重视这种为伦理规范和原则辩护而向天堂发出的呼吁,转而更多地强调理性论证。

    最后,莫希斯特提倡了 “谴责音乐” 和 “谴责宿命论” 的规范。 莫希斯特对音乐的看法源于他们谴责强者在享受奢华的表演和奢侈品时浪费精力。 他们认为有财富的人对他人负有责任,应该在道德上行事。

    莫希斯主义者还相信社会流动性,因此有能力、有道德的人应该崛起。 他们对精英统治的支持进一步凸显了一种信念,即个人有能力改变、指导自己的生活和决定自己的道路。 莫希斯特谴责宿命论,因为它表明人类的努力是徒劳的,破坏了莫希斯特实现社会秩序和大量经济繁荣人口的目标。 莫希斯特认为,我们的人生命运不是一成不变的,命运也不能决定我们的道路(Fraser 2020)。

    功利主义

    实用工具” 一词的意思是 “有用” 或 “有用的东西”。 功利主义者认为,正确的是产生最大效用、最有用的东西。 那么,问题是我们如何定义有用性呢? 功利主义者的回答是,某些东西在促进幸福(或快乐)时是有用的。 根据功利主义者的说法,我们有道德义务或责任选择能带来最大幸福的行动。

    杰里米·边沁和约翰·斯图尔特·米尔

    杰里米·边沁先生(1748—1832 年)是第一位阐明效用原理的哲学家。 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和历史学家詹姆斯·米尔(1773—1836 年)是边沁的朋友,也是功利主义的追随者。 詹姆斯·米尔自然也把儿子抚养成功利主义者。 约翰·斯图尔特·米尔(1806—1873 年)在父亲的指导下接受了严格的家庭教育。 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领域的学者至今仍在继续应用边沁和米尔的见解。

    杰里米·边沁的肖像,他是英国哲学家、法学家和社会改革家,被视为现代功利主义的创始人。 这幅油画肖像由亨利·威廉·皮克斯吉尔绘制。
    图 9.3 亨利·威廉·皮克斯吉尔的《杰里米·边沁肖像》(1748—1832 年),1838 年。 (来源:“杰里米·边沁先生。 C. Fox 在 H.W. Pickersgill 之后创作的线条雕刻。” 由 C. Fox/Wellcome Collection 撰写)

    实用原理

    效用原则指出,“行为按比例是正确的,因为它们倾向于促进幸福;错误的,因为它们往往会产生与幸福相反的效果”(Mill [1861] 2001,7)。 功利主义者认为,道德行为是使利益最大化(或产生最大价值)的行为。 例如,在经济学中,公用事业被定义为消费者从商品或服务中获得的乐趣。 例如,你可以在购买燕麦葡萄干饼干和巧克力曲奇之间做出选择。 如果你同样喜欢两者,那么正确的做法是比较价格,然后购买更便宜的。 但是,实用性并不总是那么容易确定,尤其是在更复杂的情况下。

    连接

    关于价值理论的章节更详细地涵盖了幸福感的主题。

    手推车问题

    手推车问题是 Philippa Foot 最早发明的经典思维实验,被伦理学家广泛用于探索道德推理(Foot 2002)。 以这样的手推车问题为例,称为旁观者案例。 想象一下,你正站在电车轨道旁观察无轨电车的运行情况。 令你震惊的是,你意识到其中一辆无轨电车失控了。 如果什么都不做,手推车将继续沿着轨道行驶,导致五名正在进行轨道维护的工人丧生。 你碰巧站在可以拉动的杠杆附近,它会转移手推车。 如果你改道手推车,你将改变其路径,使其走另一条轨道,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在进行维护。 拉动杠杆在道德上是允许的吗?

    一个场景显示,一个旁观者可以选择通过转移手推车只杀死 1 个人来拯救 5 个有被手推车撞到危险的人。 这个基于思想的 “手推车问题” 案例研究通常被更宽松地用于任何在好事和拒绝是 “可接受”(如果有的话)之间进行权衡的选择。
    图 9.4 手推车问题是思想实验,它利用困难的伦理困境来探索道德推理和深思熟虑。 (CC BY 4.0;莱斯大学和 OpenStax)

    最简单的功利主义回应是 “是”。 你会拯救四个工人的生命。 正确的决定包括进行简单的定量计算:五名工人减去一名工人等于四名工人。 因此,正确的道德决定是转移手推车。 然而,约翰·斯图尔特·米尔认识到,并非所有效用问题都能定量回答。

    更高和更低的乐趣

    约翰·斯图尔特·米尔(John Stuart Mill)长大后继续追随边沁和他父亲的脚步,年轻时精神崩溃。 米尔从危机中脱颖而出,提出了关于功利主义的新观念,包括意识到边沁对愉悦的描述可以改进(达勒姆 1963)。 他意识到快乐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所不同。 米尔找出了他所谓的更高和更低的乐趣,以区分不同的愉悦品质。 通过对快乐的修改和更细致的描述,米尔着手发展边沁早些时候的功利主义表述。 他完善了微积分,对更高质量的快乐(例如心理愉悦)赋予了更大的意义或偏好。

    米尔在对功利主义的表述中区分了不同(更高和更低)的愉悦品质。 他所说的更高乐趣是那些与我们的高等院系锻炼相关的乐趣。 例如,更高的乐趣通常与使用我们更高的认知能力和/或参与社交/文化生活有关。 相比之下,较低的乐趣是那些与我们的低级能力锻炼相关的乐趣。 例如,较低的愉悦是(基本)的感官愉悦,比如我们在满足饥饿感或在艰苦的体育锻炼后放松时所经历的愉悦。 正如米尔所看到的那样,我们有更高的认知能力(例如理性、想象力、道德意识),可以将我们与其他生物区分开来。 我们更高的认知能力使我们能够获得更高的乐趣,而这些乐趣是人类生活的决定性特征。

    做一个不满意的人比猪满意要好;苏格拉底不满意总比傻瓜满意好。 而且,如果傻瓜或猪有不同的看法,那是因为他们只知道自己对问题的看法。 (Mill [1861] 2001,10)

    米尔声称 “不满意的人比猪满意要好”,这表明不满意并意识到自己有能力体验不同的快乐要好于仅仅为了基本的满足而放弃更高的快乐。

    一些米尔学者甚至提出,我们的不满是带来更高乐趣的潜在来源。 在米尔和爱德华的《Higher Pleasures》中,苏珊·费金(1983)指出,不满源于人们认识到我们的处境可以改善。 费金认为,我们制定计划以改善我们处境的能力是更高乐趣的源泉。 不满激励我们改善事物,追求更美好的世界和生活。

    最大的幸福原则

    为了在广泛的社会和政治背景下运用效用原则,米尔制定了最大幸福原则,该原则规定,为尽可能多的人带来最大幸福的行为是正确的。 当代理人(个人决策者)做出决策时,他们会审查和评估他们可能采取的行动,并应选择能够为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幸福感的行动。 重要的不仅仅是代理人自己的幸福,而是所有参与或受所产生后果影响的人的幸福。 “构成行为正确事物的功利主义标准的幸福不是代理人自己的幸福,而是所有相关人员的幸福”(Mill [1861] 2001,17)。 米尔认为,正确的行动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幸福感或产生最大净幸福感的行动。

    米尔强调了将个人利益放在一边的重要性。 米尔写道,如果一个人面临 “在自己的幸福和他人的幸福之间做出决定,功利主义要求他像一个无私和仁慈的旁观者一样严格保持公正”(Mill [1861] 2001,17)。 公正性使我们能够评估可能的后果,而不必优先考虑它们对我们或我们有偏见的人(例如朋友、家人或我们所属机构)的影响。 因此,功利主义者努力以知情、理性和公正的方式运用这一原则。

    像哲学家一样写作

    功利主义的方法

    选择你正面临或曾经面对的道德困境。 设计并实施一种计算最大幸福感的方法,例如识别所有受你的决定影响的人,估计你的决定对他们幸福感的影响。 然后检查并解释你用来计算幸福感的方法中固有的假设。

    行为与规则功利主义

    在这个道德理论中,行为和规则功利主义之间存在重大分歧。 Ac@@ t 功利主义者认为,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最大幸福原则。 各种因素可能因情况而异,因此即使在两种看似相似的情况下,不同的行为在道德上也是正确的。 行为功利主义者认为,道德要求我们在每次行动时都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处。

    有人认为行为功利主义是有问题的,因为它似乎为采取远远超出普通道德标准的行为辩护。 例如,行为功利主义可以为私刑杀人辩护,如果这种行为可以挽救生命,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幸福感,这种行为违背了我们正常的正确行为意识。 但是,如果许多人将法律掌握在自己手中,长期后果将是破坏社会中所有人的安全。 还要考虑陪审团或法官为了避免大规模骚乱而判处无辜者有罪并判处他们监禁的案例。 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这种行为会增加幸福感,但会降低对司法系统的总体信任度。

    为了避免此类问题,规则功利主义者认为,我们不应该将最大幸福原则应用于每个行为,而是作为建立一套道德规则的手段。 我们可以测试可能的道德规则,以确定如果遵循给定的规则,它是否会带来更大的幸福。 假设规则通过了测试,他们认为遵循这样的规则将最大限度地提高幸福感,应该得到遵守。 规则功利主义者认为,通过应用最大幸福原则,重新审视每条规则,可以根据需要修改这份规则清单。 但是,拟定每项规则的所有例外情况并不容易,也可能是不可能的。

    功利主义的性格和意图

    对于功利主义者来说,唯一的内在价值是幸福。 功利主义者认为,任何行动本身都不是对还是错,也不是基于代理人的性格或意图的对与错。 在评估一项行动的正确性时,只应考虑后果的范围。 代理人可能打算在行动时产生某些后果,但他们的意图可能不会实现,或者他们的行动可能会产生其他意想不到的后果。 如果一项行动产生了一个人没有打算或预见的后果,也造成了伤害,那么他们在道德上仍然有过错,即使当时可以合理地假设这些结果不会发生。 对于功利主义者来说,代理人的意图和性格不是道德上的相关因素。 在这方面,功利主义不同于本章其余部分将考虑的其他规范伦理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