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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宇宙论与上帝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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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目标

    在本节结束时,您将能够:

    • 描述关于上帝存在的目的论和道德论据。
    • 概述印度教宇宙论以及支持和反对神的论点。
    • 解释安塞尔姆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论点。
    • 阐明邪恶的逻辑问题和证据问题之间的区别。

    形而上学的另一个主要问题与宇宙学有关。 宇宙学是研究现实是如何排序的。 我们怎样才能解释基于我们在现实中经历的许多不同要素(例如因果关系、偶然性、运动和变化)的秩序? 宇宙学论点的主要重点将是证明逻辑上必要的第一个原因来解释观测到的顺序。 正如前面章节所讨论的那样,几千年来,人们将先发者或事业的概念等同于存在于另一个领域的神明。 本节关于上帝存在的宇宙学论点,以及哲学家如何调和上帝的存在与世界上邪恶的存在。

    为上帝辩护的目的论据

    目的论的论点考察了现实中的固有设计,并试图推断出存在对所观察到的设计负责的实体。 目的论的论点考虑了活生物体中的设计水平、宇宙学尺度上显示的顺序,甚至是总体秩序的存在有多重要。

    阿奎那的设计论点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五种方式》被称为从体验中设计的存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目的论论据。 以下是阿奎那设计论点的一种可能表述:

    1. 缺乏知识的事物往往会朝着目的/目标采取行动。
    2. 这些东西要么是偶然的,要么是故意的,要么是故意的。
      1. 显然,这不是偶然的。
      2. 缺乏知识的东西是故意终结的。
    3. 如果一件事物被指向终点,则需要一些被赋予智力的人指挥(例如,弓箭手指向箭)。
    4. 因此,存在着一些聪明的人将所有自然事物引向终点。 这个人被称为上帝。
    一幅褪色的木版画,边缘破旧,颜色为黑色和红色,描绘了一个被抢劫的人物,头部被光环环绕,手里拿着一本明亮发光的书向观众敞开。 木版画的顶部出现了参加基督被钉十字架的被抢劫人物的照片,包括光环人物。
    图 6.10 托马斯·阿奎那提出了一个关于上帝存在的目的论论论据,将上帝的存在建立在他所认为的现实中固有的设计之上。 (来源:罗森瓦尔德收藏馆/国家美术馆,公共领域的《圣托马斯·阿奎那,约 1450 年》)

    生物学中的设计论据

    尽管阿奎那早已去世,但他的论点在今天的话语中仍然存在,激动人心的激烈争论。 生物学中的设计论据就是这种情况。 威廉·佩利(1743—1805 年)提出了一个目的论论点,有时也称为设计论点,即世界上存在着如此复杂的细节、设计和目的,我们必须假设一个创造者。 我们在自然界中观察到的复杂性和令人难以置信的细节不可能偶然发生。

    Paley 使用手表中的设计与宇宙中发现的设计进行类比来推进自己的地位。 假设你在海滩上散步,碰巧找到了一块手表。 也许你感到好奇,然后你打开了手表(那是一块老式的怀表)。 你会看到所有的齿轮、线圈和弹簧。 也许你会把手表上链,在工作中观察手表的设计。 考虑到所有机械部件协同工作以达到分辨时间的最终/目标的方式,你不会愿意说这款手表不是由设计师创造的。

    现在考虑另一个物体——比如人眼内部运作的复杂性。 如果我们可以假设手表是制表师(由于手表的设计),那么我们必须能够假设眼睛是设计师。 就此而言,我们必须假设设计师负责我们在自然界中观察到的所有事物,这些事物呈现顺序。 考虑到我们周围世界中设计的复杂性和宏伟性,设计师必须是一位神圣的设计师。 也就是说,必须有上帝。

    通常,设计论据被表述为归纳法:

    1. 在我们经历过的所有展览设计中,我们都经历了那件文物的设计师。
    2. 宇宙展现了秩序和设计。
    3. 鉴于 #1,宇宙必须有设计师。
    4. 宇宙的设计者是上帝。
    像哲学家一样思考

    阅读托马斯·梅特卡夫的《关于上帝存在的微调论据》。

    评估这篇简短文章中提出的论点和反驳。 哪个最有说服力,为什么?

    为上帝辩护的道德论点

    关于上帝存在的另一种论点是建立在元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之上的。 考虑主观和客观价值。 主观价值观是指指导和推动个人或个人文化认定为允许行为的信念。 客观价值观支配道德上允许和期望的结果,适用于所有道德主体。 关于上帝存在的道德论点取决于客观价值观的存在。

    如果有客观价值观,那么问题就是 “这些价值观从何而来?” 必须提高。 用来解释客观价值观存在的一个可能的答案是,价值观的基础存在于上帝身上。 以下是论点的一种前提/结论形式:

    1. 如果存在客观价值,则其客观有效性必须有来源。
    2. 所有价值(包括客观价值观的有效性)的来源是上帝。
    3. 目标价值观确实存在。
    4. 因此,上帝存在。

    但是,这种说法引发了疑问。 道德容许(即对与错)是否取决于上帝? 伦理是神的表达,还是将伦理与神圣的权威分开来更好地理解?

    像哲学家一样写作

    观看史蒂芬·达沃尔的《上帝与道德:第 2 部分》。

    达尔沃尔关于伦理自主的论点可以重述如下:

    1. 上帝最了解道德(1:44)。
    2. 上帝知道什么对我们最好(2:12)。
    3. 上帝对我们有权柄(2:48)。

    达尔沃尔如何反驳这个结论? 提供的证据是什么?证据是在论点的什么时候提出的? 他的方法对反驳策略有什么启示? 你能反驳达尔沃尔的论点吗?

    在你写的时候,首先要定义结论。 请记住,在哲学中,结论不是休息点,而仅仅是起点。 接下来,提供陈述和未陈述的证据,并解释其如何支持结论。

    上帝的本体论论据

    意大利哲学家、僧侣和坎特伯雷安塞尔姆大主教(1033—1109)提出了上帝的本体论论点。 安塞尔姆生活在一个人们常常假定信仰神灵的时代。 作为个人和修道院的前身,他经历并目睹了怀疑。 为了消除这种疑虑,安塞尔姆努力以一种无可辩驳的方式证明上帝的存在,以至于即使是最坚定的非信徒也会被理性地迫使他们承认上帝的存在。

    安塞尔姆的证据是先验的,不以经验或感官数据为基础。 很像几何学中的证明,Anselm 正在从一组 “天赋” 转变为一组可证明的概念。 安塞尔姆首先定义了他的论点中最重要的术语——上帝。 安塞尔姆建议,出于这个论点的目的,让 “上帝” = “一个比它更能想象的存在”。 他提出了两个关键点:

    1. 当我们谈到上帝时(无论我们是在断言上帝是上帝还是不是),我们都在考虑一个可以被定义为 “一个比它更伟大的存在” 的实体。
    2. 当我们谈论上帝(无论是作为信徒还是非信徒)时,我们对这个概念有了内在的理解——换句话说,这个想法在我们的理解范围内。

    安塞尔姆接着研究了存在于心灵中的事物与存在于心灵和心灵之外的东西之间的区别。 问题是:单独存在于大脑中还是存在于心灵和现实中(或心灵之外)更重要? 安塞尔姆要求你考虑画家——例如,定义哪个更大:一幅画存在于艺术家脑海中的真实性,或者同一幅画存在于同一位艺术家脑海中的同一幅画作为一件实物艺术品。 安塞尔姆认为,这幅画既存在于艺术家的脑海中,又是一件真实的艺术品,它不仅仅是作品的内在概念。

    此时,已经确定了第三个关键点:

    1. 存在于思想和现实中比单独存在于心灵中更重要。

      你知道安塞尔姆用这个论点要去哪里吗?

      1. 如果上帝是一个无法想象的生物(在上文 #1 中确定);
      2. 而且既然存在于思想和现实中比单独存在于心灵中更重要(在上文 #3 中建立);
      3. 那么上帝必须既存在于心灵中(在上面 #2 中建立),也存在于现实中;
      4. 简而言之,上帝一定是。 上帝不仅是一个内在的概念,也是一个额外的现实。
    一幅印有年龄的蚀刻版画,描绘了一个身穿长袍和胡须的人物,戴着斜接。 人物的头部被光环环绕。 人物用一只手用两根手指指着另一个人物,他被支撑在地上。 一股空气从第二个人物的嘴里升起。
    图 6.11 安塞尔姆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据的结构类似于数学证据,从 “上帝” 一词的定义到上帝必须存在的结论。 (来源:“S. Anselme,évíque de Cantorbéry(坎特伯雷主教圣安斯勒姆),4月21日,来自雅克·卡洛特/公共领域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 Les Images De Tous Les Saintes de L'Année(年度所有圣徒和宗教活动的图片)”

    印度教宇宙学

    印度教传统中关于上帝存在的主要论点之一是基于解释业力现实所必需的宇宙学条件。 正如哲学导言章节和本章前面所解释的那样,业力可能被认为是将因果关系联系起来的因果定律。 假设相互依存的学说,业力断言,如果我们的行为方式对他人造成伤害,自然界中的消极情绪就会增加。 因此,我们通过伤害他人来伤害自己。 当自我经历重生(轮回)时,所产生的业力债务得以保留。 请注意,积极的行动也会被保留。 目标是将灵魂从重生循环中解放出来。

    维持业力法则

    尽管人们可以在不诉诸神性的情况下理解业力因果关系,但如果不吸引神性,因果业力链如何井然有序并能够实现公正的结果,就不那么容易解释。 因此,业力中关于上帝存在的论点的一种可能陈述可以读作如下:

    1. 如果是业力,则必须有某种力量/实体来解释所获得的业力债务或业力奖励的适当性(正义)。
    2. 对所获得的债务或报酬的适当性(正义)负有责任的来源必须是有意识的代理人,能够为所有业力互动(过去、现在和未来)提供秩序。
    3. 业力恰当性(正义)确实存在。
    4. 因此,必须存在能够为所有业力互动(过去、现在和未来)提供秩序的有意识的代理人。
    5. 因此,上帝存在。

    物理世界是神圣意识的表现

    建立在宗教教义之上的宇宙论允许在印度教思想中进行争论,将道德论点和设计论点结合起来。 除非假设一位神圣的设计师,否则无法断言视角中假设的道德和宇宙学结构。

    印度教反对上帝存在的论点

    反对上帝存在的主要论点之一可以在米玛玛的传统中找到。 这个古老的流派表明吠陀经是永恒的,但没有作者。 上面研究的宇宙学和目的论证据被认为尚无定论。 这种传统及其几种次级传统的重点是过上正常的生活。

    邪恶问题

    邪恶问题对传统论点(特别是设计论点)构成了哲学挑战,因为它意味着宇宙的设计和宇宙的设计者存在缺陷。 当世界上存在如此多的邪恶时,我们怎么能断言一个充满爱心和仁慈的上帝的存在? 这个问题的愚蠢答案是说,人类的道德代理人,而不是上帝,是邪恶的根源。 一些哲学家将邪恶问题重新定义为苦难问题,将问题的重点放在痛苦与道德能量的现实上。

    邪恶的逻辑问题

    大卫·休姆(David Hume)提出的论点不仅反对关于上帝存在的传统论点,而且反对大多数基本的哲学思想。 伟大的怀疑论者休谟首先提出,如果上帝知道苦难并愿意阻止痛苦但无法阻止痛苦,那么上帝就不是万能的。 如果上帝能够制止苦难,并且想要但不知道,那么上帝就不是无所不知的。 如果上帝知道苦难并能够制止痛苦,但又不想缓解痛苦,那么上帝就不是万能的。 休谟认为,至少,邪恶的存在并不能证明相信有爱心的造物主是合理的。

    邪恶的证据问题

    证据问题考虑了苦难的现实,以及如果存在无所不在的神灵,那么神灵就不会允许这种极端痛苦的可能性。 威廉·罗(William Rowe)提出了该论点最有说服力的陈述之一:

    1. 有些情况下,一个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生物本可以避免遭受巨大痛苦,而不会因此失去更大的好处,也不会允许某种同样坏或更糟的邪恶。
    2. 一个无所不知的、完全善良的人可以防止任何可能发生的巨大痛苦,除非它不因此失去更大的好处,或者允许某种同样坏或更坏的邪恶就无法做到这一点。
    3. (因此)不存在一个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完全善良的人。 (Rowe 1979,336)

    西方有神论对邪恶问题的回应

    许多有神论者(那些断言上帝存在的人)都反对邪恶问题的逻辑和证据表述。 最早的基督教辩护之一是由圣奥古斯丁撰写的。 基于高度新柏拉图式的方法论和本体论,奥古斯丁认为,由于上帝是无所不包的(都是善良的),上帝不会将邪恶引入我们的存在。 奥古斯丁观察到,邪恶不是真实的。 这是对善良的匮乏或否定。 因此,邪恶不是反对现实或上帝的存在,而是反映了上帝的必要性。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套工作原则的应用和先验的压力导致了可能被称为(表面看来)的违反直觉的结果。

    非洲人对邪恶问题的看法

    在以上章节中,邪恶问题集中在将神视为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知的概念上。 从这个角度来看,邪恶反映了上帝在做恶事(我们可以说反映了上帝的道德能力),从而导致了上述问题——一个 “好” 的神怎么会做恶或者允许邪恶发生? 非洲思想的丰富多样性有助于我们从不同的起点审视邪恶和代理性。 例如,如果解除该机构的职责(做恶事)完全脱离了超自然现象,该怎么办? 在许多西方思想中,上帝被理解为创造者。 鉴于分配 “创造万物的实体” 所产生的哲学角色和责任,调和邪恶与创造,将上帝当作善良就成了问题。 但是,如果我们要从创造者的角色中移除上帝的概念,那么邪恶的力量(以及调和邪恶与造物主)就不存在了。

    从约鲁巴-非洲的角度来看,邪恶的力量不是像西方所预料的那样归于人类机构,而是放在 “上帝以外的属灵生物”(Dasaolu and Oyelakun 2015)身上。 这些被称为 “Ajogun” 的多种精神生物 “分散在宇宙周围”,每个生物都有与之特别相关的特定类型的不法行为(Dasaolu 和 Oyelakun 2015)。 改变理解善与恶的框架(或宇宙学)会导致重大的哲学转变。 邪恶的含义与其包含宗教或超自然的内涵,不如说具有更扎实的意义。 邪恶与其说是罪,不如说是对生命的破坏。 这不是对永恒造物主的冒犯,而是由一个人类道德代理人进行的伤害另一个人类道德代理人的行为。

    与奥古斯丁试图将邪恶解释为对善的否定(不是真实的)不同,约鲁巴形而上学断言邪恶的必要性。 从逻辑上讲,我们需要有能力对比善与恶,这样我们才能理解这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