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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关键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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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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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之友
    字面意思是 “法庭之友”,用于由对案件感兴趣但不是当事方的人提交的摘要
    上诉法院
    该法院审查已由下级法院或初审法院裁决的案件,并可能改变下级法院的裁决
    上诉管辖权
    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的上诉案件,并可能改变下级法院的裁决
    助理大法官
    不是首席法官的最高法院成员
    简短的
    案件当事一方向法院提交的书面法律论据
    首席大法官
    最高法院最高级别的法官
    巡回法院
    联邦法院系统的上诉(上诉)法院,负责审查下级(地区)法院的裁决;也称为上诉法院
    民法
    界定私权和补救措施的非刑法
    普通法
    法官通过主要基于先例的案件裁决形成的法律模式
    赞同意见
    该意见由一位同意法院多数意见但有不同理由的法官撰写
    会议
    法官闭门会议,讨论待审案件并进行初步投票
    上诉法院
    联邦法院系统的上诉法院,负责审查下级(地区)法院的裁决;也称为巡回法院
    刑法
    该法律禁止可能伤害或危及他人的行动,并规定了对这些行为的处罚
    反对意见
    由一位不同意法院多数意见的法官撰写的意见
    地区法院
    联邦法院系统的初审法院,负责审理案件、出示证据和听取证人证词
    待审案件
    法院日历上的待审案件清单
    双重法庭系统
    法院分为两个独立的系统,一个联邦制和一个州,五十个州中的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院
    司法行动主义
    一种司法哲学,在这种哲学中,法官更有可能推翻其他部门的裁决或裁定行为违宪,特别是为了扩大个人权利和自由
    司法限制
    一种司法哲学,在这种哲学中,法官更有可能让政府其他部门的决定或行动成立
    司法审查
    法院有权审查政府其他部门和各州采取的行动,并裁定这些行动是否符合宪法
    多数意见
    九位法官中有一半以上同意法院的意见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1803年最高法院的案件确立了法院的司法审查权,也是最高法院首次裁定国会法案违宪
    口头辩论
    在最高法院(通常是律师)上讲的话解释了他们在案件中的立场背后的法律原因以及为什么要占上风
    原始管辖权
    法院首次审理案件的权力
    先例
    法院在以前的案件中确立的原则或指导方针,这些原则或准则构成了法院的持续运作,指导了整个系统的方向
    四法则
    最高法院的惯例是,当四名法官决定审理案件时,将审理案件
    参议院礼貌
    这是一种不成文的习俗,根据这种习俗,总统在提名该州的联邦空缺候选人,特别是法院职位的候选人之前,要征求该州参议员的意见
    副检察长
    代表联邦政府并在最高法院为一些案件辩护的律师
    凝视决定
    法院在新案件中作出裁决时依据过去的裁决及其先例的原则
    初审法庭
    案件开审或首次审理的法院级别
    移审令
    最高法院下达的命令,调用下级法院的记录,以便对案件进行审查;有时缩写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