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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双重法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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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目标

    在本节结束时,您将能够:

    • 描述双重法院系统及其三个层级
    • 解释你如何受到不同的美国法院系统的保护和管辖
    • 比较双重法院制度的正面和负面影响

    在起草《美国宪法》和根据第三条建立常设国家司法机构之前,各州都有法院。 根据英国普通法模式,十三个殖民地中的每个殖民地都有自己的法院。 今天,司法机构仍然是双重法院体系,在国家和州两级均设有法院。 这两个级别都有三个基本等级,包括初审法院、上诉法院,最后是终审法院,通常称为最高法院(图 13.4)。

    展示双重法院系统结构的图表。 图表顶部是一个标有 “美国最高法院” 的方框。 它的两侧都有方框,以三角形的形状排列。 三角形的左侧有两个方框。 这些框从下到上都标有 “美国地方法院” 和 “美国联邦法院”。 标有 “美国地方法院” 的方框顶部有一个箭头指向标有 “美国联邦法院” 的方框。 标有 “美国联邦法院” 的方框顶部有一个箭头指向标有 “美国最高法院” 的方框。 三角形的右侧有三个方框。 这些方框从下到上都标有 “州审判法院”、“中级上诉法院” 和 “州最高法院”。 一个箭头从标有 “州审判法院” 的框顶部指向标有 “中级上诉法院” 的方框的底部。 一个箭头从标有 “中级上诉法院” 的框顶部指向标有 “州最高法院” 的方框的底部。 一个箭头从标有 “州最高法院” 的框顶部指向标有 “美国最高法院” 的方框的底部。
    13.4 美国司法机构采用双重法院系统,包括联邦法院系统和五十个州中每个州的法院。 在联邦和州方面,美国最高法院是最高法院,也是终审上诉法院。

    更复杂的是,州和联邦法院系统有时相互交叉和重叠,在法院组织方面,没有两个州是完全相同的。 由于一个州的法院系统是由国家自己创建的,因此每个州的结构、法院数量甚至名称和管辖权都不同。 因此,州法院的组织结构与联邦一级更为明确的制度非常相似,但并不完全反映出来。 27 不过,我们可以总结双重法院模式的总体三层结构,并考虑国家和州双方与美国最高法院的共同关系,如图 13.4 所示。

    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有两个主要途径:(1)巡回法院或美国上诉法院(在案件起源于联邦地区法院之后),以及(2)州最高法院(当案件中存在实质性的联邦问题时)。 在本章的后面部分,我们将讨论下级法院以及通过双重法院系统将案件移交给美国最高法院的情况。 但首先,为了更好地了解双重法院系统的运作方式,我们要考虑州和地方法院处理的案件类型以及联邦系统设计得更好的类型。

    法院和联邦制

    法院审理两种不同类型的争议:刑事纠纷和民事争议。 根据刑法,政府制定规则和惩罚措施;法律界定因可能伤害他人而被禁止的行为,并对犯下此类行为施加惩罚。 犯罪通常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被标记为重罪或轻罪;重罪是更严重的罪行。 当某人犯下犯罪行为时,政府(州或国家,视违反了哪项法律而定)指控该人犯罪,提交法院的案件包含指控政府的名称,如下文讨论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所述。 28 另一方面, 民法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私人 (非政府) 当事方, 其中至少有一方指控另一方造成伤害或伤害. 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法院决定案件的补救措施和解决方案,在所有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是终审上诉法院。

    链接到学习

    这个网站提出了一个有趣的挑战:查看提出的不同案例,并决定每个案件将在州法院还是联邦法院审理。 你可以在最后查看结果。

    尽管最高法院往往吸引最多的公众关注,但它每年审理的案件通常不到一百起。 实际上,整个联邦方面(包括审判和上诉)处理的案件比例很少,美国法院系统中约有90%的案件是在州一级审理的。 29 与各州处理的数百万起案件相比,联邦方面每年处理的数十万起案件显得苍白无力。

    州法院确实是美国司法系统的核心,它们负责庞大的法律领域。 大多数犯罪和犯罪活动,例如抢劫、强奸和谋杀,都违反了州法律,因此案件由州法院审理。 州法院也处理民事案件;人身伤害、不当行为、离婚、家庭、少年、遗嘱认证、合同纠纷和房地产案件,仅举几例,通常是州级案件。

    但是,有些案件跨越了双重法院系统,最终可能会在州和联邦法院审理。 任何案件如果援引美国宪法或联邦法律,都有可能提交联邦法院。 这可能是违反联邦法律的犯罪行为,例如持枪袭击、非法销售毒品或银行抢劫。 或者可能是违反联邦法律的民事行为,例如就业歧视或证券欺诈。 此外,任何被认为侵犯《人权法案》保护的自由,例如言论自由或免受残忍和非同寻常惩罚的行为,都可以在联邦法院进行辩论。 表13.2概述了州和联邦双方的基本司法管辖区。

    表 13.2
    法院的管辖权:州与联邦
    州法院 联邦法院
    审理大多数日常案例,涵盖 90% 的案例 审理涉及 “联邦问题” 的案件,涉及宪法、联邦法律或条约,或美国政府为该案当事方的 “联邦党”
    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 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尽管许多涉及联邦法律的刑事案件是在州法院审理的
    帮助各州在司法事务上保留自己对州法律的主权,这与国家政府截然不同 审理涉及 “州际” 事务、涉及两个不同州当事方的 “公民身份多样性” 或美国公民与另一国公民之间的案件(损害索赔至少为75,000美元)

    尽管我们当然可以区分司法管辖区的双方,但逐案审视有时会使州和联邦双方之间看似明确的分歧复杂化。 联邦法律问题在提交联邦方面之前总是有可能在州法院开始审理。 而且,任何在州和/或地方一级就州事务提起的案件都可以在上诉时进入联邦体系,但只能在涉及联邦法律或问题的问题上,而且通常是在州法院的所有上诉途径都用尽之后。 31

    Miranda 诉 Ari z ona 案 32 Ernesto Miranda 为例,他因绑架和强奸被捕,这违反了州法律,在审判中出示了一份关键证据 —— 他自己签署的供词 —— 之后,他很容易被定罪并被判入狱亚利桑那州法院 米兰达首先向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然后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以供认违反其宪法权利为由驳回供词,胜诉。 法官以微弱的5比4的优势裁定必须将供词排除在证据之外,因为警方在获得供词时侵犯了米兰达的《第五修正案》禁止自证其罪的权利和他在第六修正案中聘请律师的权利。 法院认为,由于警方审讯的胁迫性质,除非嫌疑人知道自己的权利,然后放弃这些权利,否则任何供词都不可接受。 出于这个原因,米兰达最初的定罪被推翻了。

    然而,最高法院只考虑了对米兰达宪法权利的侵犯,没有考虑他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 因此,仍然有一些罪行需要米兰达面临指控。 因此,他于1967年在州法院被重审,第二次没有供词作为证据,根据证人证词和其他证据再次被判有罪,并被送进监狱。

    米兰达的故事是州和联邦法院系统串联运作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他的罪行有罪或无罪应由州法院处理,而对他的审判中提出的宪法问题则由联邦法院处理。 尽管他在最高法院胜诉,这开创了一个重要的先例,即在警方讯问之前必须向犯罪嫌疑人宣读他们所谓的米兰达权利,但胜利对米兰达本人没有多大作用。 服刑后,他在1976年假释期间在一场酒吧打架中被刺死,而且由于缺乏证据,没有人因死亡而被定罪。

    双重法院系统的影响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双重法院制度既有优点也有缺点。 从好的方面来说,每个人都有不止一个法院系统准备保护他或她的权利。 正如埃内斯托·米兰达的案例所表明的那样,双重法庭制度为上诉援助提供了替代场所。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米兰达延长了他的《第五修正案》保护期限,这是一项在面对警方讯问时保持沉默的宪法权利。 这是他不能仅从亚利桑那州法院获得的权利,但这些法院必须尊重这项权利。

    像米兰达这样的少数派声音可以在法庭上听到,如果有必要,他或她的申诉可以得到有利于他或她的解决,这一事实充分说明了司法机构在民主共和国中的作用。 就米兰达而言,一项决议来自联邦法院,但也可以来自州方面。 实际上,州法院本身之间的许多差异可能会增强个人陈述意见的可能性。

    但是,双重法院制度的存在以及各州和国家之间的差异也意味着在不同的法院中,一个人可能因犯罪或侵犯他人权利而面临指控。 除了美国宪法对所有法院的法官和法官具有约束力之外,州法律管辖州法院的权力,因此,关于合法或非法的司法裁决可能因州而异。 当各州和全国的法律不相同时,这些差异尤其明显,就像我们今天在大麻法中所看到的那样。

    寻找中间立场

    大麻法和法院

    各州之间以及各州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大麻法律差异如此之多,以至于在全国各地的法院中统一适用治疗几乎是不可能的(图13.5)。 在一个州合法的东西在另一个州可能是非法的,州法律不跨越州的地理界线,但人们确实如此。 更重要的是,居住在五十个州中任何一个州的人仍受联邦法律的约束。

    标题为 “各州大麻法律地位” 的美国地图。 该地图显示了在哪些州大麻是非法的、非刑事化的、仅限药用的、药用和非刑事化的,以及娱乐性的。 在爱达荷州、怀俄明州、南达科他州、堪萨斯州、德克萨斯州、爱荷华州、威斯康星州、印第安纳州、肯塔基州、田纳西州、阿拉巴马州、乔治亚州、弗吉尼亚州和南卡罗来纳州 内布拉斯加州、密西西比州和北卡罗来纳州将大麻合法化。 大麻仅在蒙大拿州、犹他州、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北达科他州、俄克拉荷马州、阿肯色州、路易斯安那州、佛罗里达州、西弗吉尼亚州、宾夕法尼亚州和新泽西州可用。 在明尼苏达州、密苏里州、伊利诺伊州、俄亥俄州、纽约州、特拉华州、马里兰州、哥伦比亚特区、新罕布什尔州、康涅狄格州和罗德岛州,大麻是药用的,已合法化。 在华盛顿、俄勒冈州、加利福尼亚州、内华达州、阿拉斯加、科罗拉多州、密歇根州、佛蒙特州、缅因州和马萨诸塞州,大麻
    13.5 五十个州的大麻法律差异很大。 在许多州,根据联邦法律,使用大麻是非法的,但有些州已将其合法化,有些州允许将其用于药用,有些州则两者兼而有之。 截至2021年中期,大麻在18个州合法用于娱乐用途。

    例如,二十一岁以上的人可以在十六个州合法购买用于娱乐用途的大麻,在全国80%以上的地区合法购买用于医疗目的的大麻,但在不合法使用大麻的邻国可能因拥有大麻而面临指控和出庭时间。 根据联邦法律,大麻仍被作为附表1(最危险的)药物进行监管,联邦当局经常发现自己与已将其合法化的州对立。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在合法州拥有大麻的人被逮捕并受到联邦刑事指控,或者导致联邦政府对根据州法律合法经营的种植者和药房进行突击搜查。

    各州之间的分歧也引发了许多针对拥有合法大麻的州的诉讼,因为反对这些州法律的人向法院(只不过是)寻求救济。 他们希望法院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随之而来的是已将大麻合法化的州和尚未合法化的州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及各州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冲突。 这些诉讼至少包括内布拉斯加州和俄克拉荷马州对科罗拉多州提起的诉讼。 内布拉斯加州和俄克拉荷马州以对跨境贩运、执法困难和违反宪法至高无上条款的担忧为由,向美国最高法院请愿,要求进行干预,并就科罗拉多州大麻法的合法性作出裁决,希望将其推翻。 34 最高法院尚未受理此案。

    你认为各州之间的差异以及联邦和州在使用大麻方面的法律之间的差异会如何影响法庭对待一个人的方式? 如果有的话,应该做些什么来纠正全国范围内在适用法律方面的差异?

    您的实际位置不仅会影响允许的和不允许的内容,还会影响案件的判断方式。 几十年来,政治学家已经证实,政治文化影响着政府机构的运作,再加上每个州不同的政治利益和文化在起作用,我们最终会得到司法和决策程序差异很大的法院系统。 35. 每个州法院系统的运作都有自己的一套偏见。 兴趣、意识形态、行为和态度各不相同的人管理着不同的法律体系,因此他们产生的结果并不总是相同的。 此外,州和地方各级法官的甄选方法各不相同。 在某些州,法官是选举产生的而不是任命的,这可能会影响他们的裁决。

    正如各州的法律各不相同,司法裁决和解释以及做出这些裁决和解释的法官也是如此。 这意味着该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可能无法统一适用,即使是同一部法律也是如此。 我们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地理位置的限制,并不总是能够奢侈地为我们的特殊情况挑选地点。 因此,尽管拥有如此分散和多样化的司法运作会影响提交法院的案件种类,并为公民提供其他审理地点,但也可能导致他们到达法院后的待遇方式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