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元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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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51
在本节结束时,您将能够:
- 确定 “价值本体论” 一词的含义。
- 确定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对道德话语的意义。
- 比较和对比关于道德理论基础的不同理论。
- 解释 Euthyphro 问题对元伦理学的重要性。
伦理学是对道德的广泛研究,通常分为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 规范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在单独的章节中介绍。 每个领域都以不同级别的调查和分析来区分。 元伦理学侧重于道德推理和基础问题,探讨与道德信仰和实践相关的假设。 它试图理解与道德和道德审议相关的先决条件。 例如,元伦理学探讨了道德价值观的起源,说某件事是对还是好意味着什么,是否存在任何客观的道德事实,道德是否(文化)相对的,以及道德实践和价值判断是否有心理基础。
在前两节中,在询问是否存在事实价值区别以及价值观是什么时,我们遇到了元伦理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道德是基于客观价值观还是主观价值观。 我们还遇到了关于什么是好是坏,对还是错的问题,这是规范伦理学的主要问题。 本节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并探讨道德价值观的不同基础,例如上帝、宗教信仰、自然、社会、政治、法律和理性。
价值本体论
元伦理学的一个重要领域是价值本体论。 本体论是对存在的研究(呃)。 它体现了使某物成为现实的本质。 价值本体论是对价值存在的研究。 什么是价值? 这是关于现实的陈述吗? 主观的想法或信念? 精神状态还是情绪? 正如你将看到的,有不同的本体论价值描述。
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
道德价值观是否有现实基础,还是纯粹是主观的,相对于个人或社区? 根据你的答案,你对待道德的态度会完全不同。 因此,不同类型的伦理推理之间的第一个主要区别是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之间的区别。 如前所述,道德现实主义者反对事实价值的区分。 现实主义断言,伦理价值观在现实中有一定的基础,对伦理问题的推理需要一个客观的框架或基础才能发现真正的美好。 对于现实主义者来说,价值观不仅仅是主观观点。 反现实主义断言,伦理价值观不是基于关于世界的客观事实,而是依赖于个人的欲望和信念等主观基础。
你是道德现实主义者还是反现实主义者?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请考虑以下操作列表。 对于每种情况,都要考虑你认为这个行为在客观上是否是错误的,以及你为什么或为什么不采取这个立场。 你的回复和回复理由都将帮助你确定你属于哪个类别,
- 谋杀
- 说谎
- 体罚
- 伤害一个无辜的人
本节将道德现实主义扩展到事实价值的区别之外,探讨了为什么许多人认为道德现实主义是一个重要的立场,以及人们用来建立道德现实的客观现实类型。
辩论在道德现实主义中的重要性
道德辩论对道德现实主义构成了挑战,因为它使道德显得主观。 如果人们在堕胎等重要的道德问题上存在分歧,或者在如何为道德信仰辩护上存在分歧,那么我们如何确定谁是对的? 也许没有人有正确的答案,道德主张只是主观观点。
对于现实主义者来说,道德分歧并不意味着道德是主观的。 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许多领域存在激烈的争论和分歧,这并不一定表明他们的主张是主观的。 例如,天文学家曾经认为太阳和行星围绕地球旋转,而宇宙的日心概念被认为是异端。 这种分歧并不意味着天文学是主观的,而是天文学需要持续的观测和辩论,以提高其对现实的理解。 同样,道德辩论不一定能证明道德是主观的,实际上甚至可以提高人们对道德问题的理解。 道德现实主义断言道德有客观的框架或基础,这意味着你可以提出真正的道德主张。 但是,人们不一定同意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道德决心的重要性
前面讨论过的道德相对主义是一种反现实主义的立场,因为它否认道德信仰有客观或普遍的理由。 相反,道德总是与个人或社区相关的。 这意味着没有办法说什么是真正的好是坏。
道德相对主义在整个哲学史上采取了许多不同的形式,它在流行的话语(尤其是政治和宗教)以及元伦理学中都有争论。 之所以有争议,是因为它似乎削弱了在影响实际行动或政治政策的伦理辩论中找到共同点的可能性。 因此,反现实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似乎为克服道德分歧制造了不可逾越的障碍。
但是,对于当代哲学家米歇尔·穆迪-亚当斯来说,不同文化之间,甚至文化内部的道德分歧并不要求我们采取反现实主义的立场。 她认真对待道德分歧,但也主张对道德客观性 “谨慎乐观”(1997)。 对于穆迪-亚当斯来说,无法解决的道德分歧是 “道德体验中不可避免的特征”,而不是对道德推理持怀疑态度的理由(1997,107)。
由于反现实主义是一种道德怀疑主义,它不仅会导致相对主义,还可能导致对我们能否解决道德争论或道德推理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悲观情绪。 能够解释什么是对还是错不仅对道德很重要,而且对社区中个人的生活也很重要,因为人们的行为和决定是相互影响的。 这是道德现实主义者对反现实主义者的批评之一。 如果道德纯粹是主观的,那么价值观是任意的,人们就无法对道德价值观提出真实的主张。
道德现实主义要求人们为道德信仰和主张找到客观的理由。 这些理由有多种形式,包括上帝和自然,以下各节将对此进行解释。
道德价值观的神圣和宗教基础
分析道德推理的一种方法是研究其基础,即它如何支持关于道德的主张。 纵观历史,许多人依靠神的概念来为道德主张和价值观辩护。
基于上帝的伦理框架可以以多种方式发挥作用,具体取决于神的概念。 上帝可以充当最高的善良。 在这种情况下,上帝为指导人类行动的美德和价值观提供了榜样。 例如,如果上帝是一个有爱心的人,那么人类应该发展自己的爱能力,而采取爱心行为将是道德的基础。 上帝的概念可以充当终极法官,从无所不能和绝对可靠的立场上决定什么是对与错。 在这种情况下,上帝为道德判断提供了客观的立场。 有了这个伦理框架,人类可能会因为视角有限而在对与错上存在分歧,但道德不是相对的或武断的,因为它建立在来自无所不知的上帝的永恒真理之上。
宗教经常声称了解现实的本质和来源、人类生存的意义、道德的基础、世界上苦难的目的以及人们死亡时会发生什么。 许多宗教认为他们的信仰信条来自神圣的来源、神圣的启示或先知。 宗教还依靠经文、神圣的习俗和习俗、图像和物体来确定道德价值观。
奥古斯丁谈信仰与知识
那些挑战神灵作为道德权威来源的人质疑这些道德信仰是否仅基于信仰,或者它们是否是合理的、可以被接受为知识的真实信念。 信仰是指未经证实的信念,包括无法证明的信念。 中世纪的僧侣、神学家和哲学家河马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354—430)认为,生活中有许多事物实际上是基于信仰的。 他的论点试图模糊信仰和知识之间的区别。 例如,如果人们没有被收养,他们通常会声称知道父母是谁,并将其视为坚定的知识,而不是信念。 然而,人们无法记住自己的出生或生命的最初几年,因此他们没有用自己的观察来证实这一信念。 对奥古斯丁来说,信仰就是这样运作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信仰和知识在人类生活和人们持有的价值观中起着相似的作用。
Euthyphro 问题
使用上帝作为道德价值观的基础可能会引入难以回答的具有挑战性的哲学问题。 Euthyphro 问题描述了有神论伦理体系中的这种挑战。 它询问某件事是不是因为上帝的命令才是好的,还是上帝命令它是因为它是好的。 这个名字来自柏拉图式的对话 Euthyphro,其特色是哲学家苏格拉底和一个自称是虔诚专家的名叫 Euthyphro 的人之间的对话。 苏格拉底问道:“虔诚者之所以被众神所爱,是因为它虔诚,还是因为被众神所爱而虔诚?” (柏拉图,Euthyphro 10a)。 在前一种情况下,众神并不决定什么是好的,因此必须有高于众神的更高权威。 在后一种情况下,众神仍然是终极权威,但是没有明显的原则说明他们为什么爱自己所爱的事物。 这意味着虔诚是一种从上而下的无理命令,这限制了人们对其进行理论化的能力。 这个想法被称为神圣命令理论。
但是,前一个案例引入了关于上帝的主权和无所不能的问题,因为它将道德原则置于神之上,似乎造成了一种连上帝都无法违反的规则的局面。 换句话说,如果上帝不能采取不道德的行动,那么上帝真的无所不能吗?
道德价值观的自然和人为基础
不同的伦理框架基于不同的基础或理由:有些人诉诸于自然等非人类原则;另一些则诉诸文化、传统、社会或法律等共同的人类机构;还有一些则吸引个人及其资源进行道德推理。 本节探讨基于自然、社会、政治、自我或理性的道德推理。
自然与自然法则
一种伦理学方法诉诸自然法或自然法则来主张什么是好是坏。 如果行动、目标或特征符合自然法则或自然法则则是好的;如果违反了自然法则或自然法则则则是不好的。 在这里,自然可以指人性或观察到的自然世界的特征。
根据中世纪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的说法,有四种类型的定律:永恒定律、自然定律、人类定律和神圣定律。 永恒定律支配宇宙,自然法则支配自然世界,人类法则支配人类社会。 神的法则是超自然的,它允许人类获得救赎,但不能仅凭人类的理性来知道。 相反,它们必须由上帝启示(例如,十诫、圣经和其他神圣的启示)。 但是,人类可以利用理性来发现自然法则并创建人类法则。 对于阿奎那来说,人类法则必须与自然法则保持一致。 违反自然法则的人类法则 “不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歪曲”(Aquinas [1485] 1948,649)。 阿奎那的论点为古典自然法理论做出了贡献,该理论将法律视为维护自然秩序。 因为自然不是主观的,所以自然法理论将价值观视为客观的。
伦理自然主义
如前所述,一些哲学家认为,价值观与 telos 或目的之间的本质联系创造了客观的道德现实。 伦理自然主义认为,采取善行符合人性,而采取邪恶行为会扭曲人性。 如果是这样的话,道德价值观和 “什么是美好” 是基于世界的自然事实,而不是个人的主观感受或信念。 伦理自然主义往往依靠快乐、欲望、幸福或繁荣的概念来定义什么是天生的好坏。
20世纪哲学家菲利帕·富特(Philippa Foot)(1920-2010)为伦理自然主义提供了最著名的哲学论点之一。 在《自然善良》(2003)中,富特认为,像 “善良” 这样的道德价值观不像G. E. Moore在《Princ ipia Ethica》中所说的那样与陈述有关,也不是关于个人所感受到的情感,而是关于人类的繁荣。 正如蜜蜂具有帮助它们茁壮成长和建立强大殖民地的特质一样,人类也有美德可以帮助它们在生活中茁壮成长并建立繁荣的社区。 富特对繁荣的描述受到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概念基于对不同美德的考察,包括实现自己的目标或目标。 这种道德方法被称为美德伦理。 在伦理自然主义和美德伦理学中,发现道德价值需要了解自己的本性,而这必须基于对人类生活的客观理解。
连接
关于规范道德理论的章节更深入地探讨了美德伦理。
在《自然善良》中,富特进一步指出,道德评估与人们对自然界中其他生物所做的评估类型相似。 道德善良描述了人们应该如何按照人性生活。 正如你可以通过研究动物的性质来知道什么对动物有好处一样,你可以通过了解它们的本性来知道什么对人类有好处。
更重要的是,富特认为,理解什么是生物体的一部分涉及根据其重要过程了解什么对它有益。 例如,根据对鸭子是什么的了解,你就知道什么对鸭子有好处。 这些知识将包括了解鸭子的本性以及有助于它过上美好生活的因素。 鸭子是水鸟,所以有水的栖息地对它有好处。 按照类似的思路,你可以根据对人性的了解知道什么对人类有好处。
从这个意义上讲,她将道德与生物繁荣或实现人类生活目标联系起来。 例如,如果人类生活的目的是发展有意义的人际关系并实现自己的潜力,那么道德就是以允许某人实现这些目标的美德为基础的。 例如,有人可能会争辩说,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动物一样,已经进化为合作和照顾他人作为生存的一部分,因此促进合作和关怀的行动是好的,而伤害他人的行为是不好的。
原因
一些伦理理论只关注某些人的能力,例如理性。 理性是一种有条不紊的思维方式,它使用证据和逻辑得出结论。 在启蒙运动哲学中,使用理性作为道德基础变得尤为重要,因为哲学家希望在不依赖宗教信仰或上帝的情况下维护道德原则的有效性。
启蒙运动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 年)认为,作为理性的代理人,人类在行动时会表达一般原则或格言。 你总是出于某种原因行事,即心中的目标或目的。 对康德来说,如果你能将行动或决定普遍化,那么它就是道德的,他在绝对的当务之急中阐述了这一点。 康德的当务之急是:“只有按照那条格言行事,同时才能使它成为普遍法”(康德 [1785] 1998,31)。 这意味着,如果一项行动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普遍的,那么你就知道一项行动是道德的。 当我们注意到某项行动与绝对命令相矛盾时,绝对命令的效果最好。 例如,撒谎不可能是道德的,因为它不具有普遍性。 每个人都不可能撒谎。 即使是说谎的行为也假设人们通常说的是实话。
自我
其他伦理理论方法认为,道德起源于自我。 人们怎么知道什么是对还是错? 是什么促使他们变得善良并关心他人? 有人认为,良心,个人内在的对与错意识,构成了伦理的基础。 但是人们从哪里得到这种内在的感觉呢? 有些人认为它来自直觉 ——这种认知似乎完全不言而喻,无法否认——而另一些人则断言个人是通过教育或理性发展出来的。
其他伦理学方法取决于个人的心理、道德情感或感受。 多种道德理论强调同情心和同理心,即与他人一起受苦和分享感受的能力。 对于中国古代哲学家孟子(公元前371—289年)来说,同情心允许仁慈的行为,而仁慈行为是伦理和幸福的基础。 同情心和同理心也可以被视为个人培养的美德。 美德伦理学的道德理论以美德为基础,美德是个人可以发展的个人特征。
女权主义护理伦理以个人对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人的感受为基础。 美国哲学家内尔·诺丁斯(Nel Noddings)(生于1929年)在她的《关爱:女性化的伦理与道德教育方法》一书中指出,“建立在关怀之上的伦理” 是 “典型的,本质上是女性化的”,因为它源于女性的经历,传统上,女性经历的定义是护理角色 (2013, 8)。
伦理理论中的一个重要争论是利他主义的重要性,利他主义是对他人福祉的无私关心。 一些道德哲学家认为,只有利他主义行为才是完全道德的,而另一些人则断言自身利益可以激发对他人的道德待遇。 下一节将讨论这个问题。
在上面的部分中,你了解到道德知识有许多不同的可能来源。 你认为道德知识有客观来源吗? 为什么或者为什么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