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出口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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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途径
每座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出口均应布置和维护,以便在建筑物或构筑物被占用时,为其所有部分提供畅通无阻的出口。 除精神病院、刑罚机构或惩教机构外,不得安装防止从任何建筑物内部自由逃生的锁或固定装置,在这些机构中,监督人员持续值班,并已作出有效规定,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驱逐居住者。
出口应标有清晰可见的标志。 在所有情况下,如果居住者无法立即看到出口或通往出口的道路,则应使用清晰可见的标志标志。 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持续保持出口通道不受任何障碍或障碍,以便立即完全使用。
应急行动计划
特定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标准要求的任何应急行动计划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涵盖雇主和雇员为确保员工安全免受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而必须采取的指定行动。
计划的要素
计划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 紧急逃生程序和紧急逃生路线分配。
- 在撤离之前留下来操作关键工厂运营的员工应遵循的程序。
- 紧急疏散完成后清点所有员工的程序。
- 为要履行救援和医疗职责的员工提供救援和医疗职责。
- 报告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的首选方式。
- 个人或部门的姓名或常规职称,可以联系他们以获取更多信息或计划规定的职责解释。
员工警报系统
雇主应建立雇员警报系统,如果雇员警报系统用于向消防队成员发出警报或其他用途,则应为每种目的使用独特的信号。
规划
雇主应在应急行动计划中确定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疏散类型。
在实施应急行动计划之前,雇主应指定和培训足够数量的人员,以协助安全有序地紧急疏散员工。 雇主应在以下时间与计划所涵盖的每位员工一起审查该计划:
- 最初是在制定计划时。
- 每当计划下员工的职责或指定行动发生变化时。
- 每当计划发生变化时。
计划沟通
雇主应在初次分配任务时与每位雇员一起审查计划的那些部分,雇员必须知道这些部分,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保护员工。 书面计划应保存在工作场所,供员工审查。 对于雇员不超过10人的雇主,该计划可以口头传达给员工,雇主无需保留书面计划。
选择定义
法案:《合同工时和安全标准法》(俗称《建筑安全法》)第107条(86 Stat. 96;40 U.S.C. 333)。
ANSI: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
ASTM: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
批准:经正式组建和国家认可的当局或机构认可、认可、认可、认证或认可,认为令人满意。
授权人员:经雇主批准或指派的人员,负责履行特定类型的职责或在工作现场的特定地点工作。
行政部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
合格人员:能够识别周围或工作条件中存在的、可预测的、对员工不卫生、有害或危险的危险,并有权立即采取纠正措施消除这些危害的人。
建筑工程:就本节而言,“建筑工程” 是指用于建筑、改建和/或维修的工程,包括油漆和装饰。
缺陷:任何倾向于削弱或降低工具、物体或结构强度的特征或状况,而这些特性或状况是其组成部分的工具、物体或结构的强度。
指定人员:本节 (d) 段中定义的 “授权人员”。
员工:该法规定的所有劳动者或机械师,无论据称工人和机械师与雇用他的承包商或分包商之间存在何种合同关系。 该法案中没有对 “劳动者和机械师” 进行定义,但在《戴维斯-培根法案》(40 U.S.C. 276a)中使用了相同的术语,该法案规定了联邦和联邦援助的建筑合同的最低工资保护。 在通常与该法第107条同时适用的法规中使用相同的术语对于确定该法中使用的 “劳动者和机械师” 的含义具有相当大的总统价值。 “劳动者” 通常是指从事体力劳动或从事需要体力的职业的人;“机械师” 通常是指熟练掌握工具的工人。 参见 18 Comp。 Gen. 341。
雇主:本法和本部分所指的承包商或分包商。
危险物质:一种因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蚀性、氧化性、刺激性或其他有害性而可能导致死亡或伤害的物质。
NFPA:全国消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