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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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的机构设计
《联邦条款》的弱点说服了各成员国派代表参加新的大会以对其进行修改。 相反,大会的辩论和妥协产生了一部新的、更强有力的宪法。 《宪法》设立了两院制立法机构,参议院由每个州的两名议员组成,众议院由各州按人口比例选出的议员组成。 今天的参议院有代表五十个州的一百名议员,而自1929年以来,众议院的议员人数上限为435人。 众议院的分配基于美国人口普查局收集的人口数据。
《宪法》赋予国会列举、默示和固有的权力。 《宪法》案文对列举的权力做了具体规定。 没有明确规定默示权力,而是推断为实现国家政府目标所必需的。 固有权力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国家存在这一事实。 国会监管州际和州内商业的权力总体上有所增加,而其控制外交政策的权力在二十世纪有所下降。
国会选举
由于众议院经常需要连任,因此众议院离选民最近,因此往往更容易被短暂的公众愿望所领导。 相比之下,参议院与选民的距离使其能够更加谨慎地采取行动。 但是,每种类型的代表都必须筹集大量资金才能继续任职。 国会控制竞选支出的尝试基本上失败了。 尽管如此,现任议员往往最容易为竞选活动提供资金和保留席位。 他们还受益于各党组织初选的方式,这些选举旨在促进在职人数。
国会代表
一些代表遵循代表模式,按照选民的明确意愿行事,而另一些代表则采取受托人模式的方法,根据他们认为符合选民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 但是,大多数代表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并根据政治环境的需要分别适用。 代表们向选民表示忠诚的标准方法,即 “把有利的预算拨款的培根带回家”,已被解释为一种形式的腐败或猪桶政治。
也可以用其他方式考虑代表性。 描述性代表性是国会在种族、民族、性别、性别和社会经济地位方面反映国家选民的层面。 集体代表性是国会机构代表全体民众的程度。 尽管许多议员拥有在职优势和高度评价,但国会的支持率很少超过40%,而且多年来,该评级一直远低于20%。
众议院和参议院组织
众议院领袖是议长,他通常也是多数党的领袖。 在参议院,领导人被称为多数党领袖。 每个参议院的少数族裔也有领导人,他们帮助制定党的战略并据此采取行动。 两院的多数党领导层控制着重要的委员会,在这些委员会中起草、修改和准备立法机构。
立法程序
在传统的立法程序中,法案被提出并送交相应的委员会。 在委员会内部,举行听证会,对法案进行辩论,最终送交众议院。 在场上,该法案经过辩论和修改,直到通过或否决。 如果获得通过,它将移至第二会议厅,辩论和修正将重新开始。 最终,如果该法案走得那么远,两院将组成一个联合委员会,协调现在的两项不同的法案。 但是,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国会采用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程序,即涵盖许多不同项目的大量立法通过预算程序获得通过。 这种方法起到了进一步赋予领导权力的作用,对委员会不利。 现代立法程序也受到参议院越来越多的阻挠威胁以及利用封锁来阻止这些威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