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国际法的来源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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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主要受影响世界各地理解、解释和执行法律的习俗、条约和组织管辖。 由于没有执行国际法的中央法院,每个国家都利用自己的法院来解决争端。 集体行动、互惠和羞辱是针对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制定影响贸易的非立法方法的三个例子。
国际法的来源
如上一节所述,国际法的来源是习俗、条约和组织。 这三个组成部分协同作用,影响国际社会促进商业、贸易和商业的方式。 更重要的是,当一个国家违反全球共同习俗、条约和组织规定的原则时,就会执行国际法。
国际法最重要的管理文件之一是1980年制定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该法律适用于已将其批准为贸易优先合同的国家的合同。 截至2018年1月,已有84个国家采用了《销售公约》,其中包括占全球贸易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家。 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中国、日本、墨西哥、阿根廷、巴西和大多数欧洲国家。 每当国际交易在没有管理这些交易的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发生时,均执行《销售公约》。 但是,《销售公约》存在一些限制,因为《销售公约》不适用于消费者销售或服务合同(Clarkson、Miller 和 Cross,2018,第 376 页)。
国际原则和学说
有三项重要原则有助于建立和执行国际法:礼让原则、国家行为原则和主权豁免原则。
礼让原则规定,当其他国家的法律和法令与其自身法律一致时,各国将服从这些法律和法令,本质上是维护法律相似的国家之间的互惠关系。 例如,即使商业合同是在英国起草的,美国法院也很可能会维持其有效性,因为英国的法律程序与美国的程序一致(Cross & Miller,2018,第 216 页)。
《国家法令》是一项适用于英格兰和美国的法律。 它指出,如果公认的政府实施的公共行为发生在政府自己的领土内,这两个国家将不会对该政府实施的公共行为作出法律判决(Cross & Miller,2018,第216页)。 例如,美国不会对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提起诉讼,指控其操纵价格,因为石油定价行为发生在巴西,而巴西是一个控制自己自然资源的国家。
上一节引入的主权豁免学说指出,在适用某些情况时,外国不受美国管辖。 但是,该法律也有例外。 如果外国在美国开展商业活动,而美国境内的实体对该外国企业提起诉讼,则该外国不能幸免于美国的管辖(Cross & Miller,2018,第 216 页)。
国际执法
国际商业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是了解在外国运营的公司受这些国家的法律约束(Cross & Miller,2018,第 212 页)。 当违反国际法时,争端往往通过个别国家的法律制度来解决。 大多数国家有普通法系或大陆法系。 普通法体系通过制定自己的规则来管理侵权行为和合同等商法领域,从而独立运作。 美国有普通法体系。 世界上有三分之一的人生活在实行普通法的国家。 民法体系的立法以罗马民法为基础,罗马民法利用成文法作为主要法律来源(第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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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有三种国际执法方法可以从根本上影响贸易:集体行动、互惠和羞辱。
当企业共同努力加强资源并实现共同目标时,就会发生@@ 集体行动。 2018年2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长指出,在当前的全球气候下,集体行动可能是保护国际贸易的最有效方法之一。 由于美国和英国最近的贸易重组(等待退出欧盟),集体行动被提倡以 “利用不会分裂 [国际贸易] 体系的能源”(UNCTAD,2018)。 通过利用各国捍卫 “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作为创造包容性繁荣的力量”,秘书长提倡将集体行动作为确保子孙后代持续的国际和平和经济可行性的主要途径。
互惠是国际贸易的核心,也是CIL的核心。 这种情况最常发生在国际商业交流中,因为各国降低进口关税或其他贸易壁垒,以换取对方延长的相互安排。 互惠可能对有关国家有利,也可以是惩罚性的。 2016年,总统候选人唐纳德·特朗普竞选国际贸易环境,为美国提供更公平的选择。 自就职以来,他越来越多地向国际社会施加压力,对来自加拿大、中国、欧盟和墨西哥的进口商品征税,这些国家都采取了互惠的报复行动。 2018年,中国指责美国发动了 “经济史上最大的贸易战”,其最终的全球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仍未知(BBC,2018)。
羞辱是蓄意企图通过公开和针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包括习惯规范、违反条约和违反组织期望的行为,对国家、政权或政府领导人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Gopalan & Fuller,2014,第 75 页)。 但是,如果不采取更具体的措施,羞辱并不是特别有效(Klymak,2017)。 爱尔兰都柏林经济部最近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没有证据表明从可能由童工和强迫劳动生产外国商品的国家向美国进口的商品有所减少。 尽管媒体报道和国际劳工组织的报道经常羞辱某些国家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生产商品,但这些商品还是经常进口用于国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