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故意侵权和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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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是由一个或多个个人或实体在另一个人或实体手中遭受的损害而引起的。 损坏可能发生在各种情况下,可能是故意的或无意的。 与刑事案件不同,民事诉讼旨在为受害方遭受的损失提供某种形式的补救措施。 民事诉讼由法官和陪审团根据具体情况裁决,尤其是在不存在违反法规或法律的问题时。
侵权行为
民事诉讼涉及不同的诉讼理由,它们包含在一个一般分类中:侵权行为。 “侵权” 一词在法语中意为 “错误”。 因此,侵权行为是对因此遭受某种形式损害的其他人犯下的不法行为。 尽管这些损害也可能是刑事诉讼造成的,但该事项的犯罪要件不是在民事诉讼中审理的。 民事诉讼的举证标准较低,在侵权案件中认定责任不一定转化为刑事案件中的有罪。
历史上,错误的行为者被称为侵权者。 当侵权者犯下错误时,会对另一个人造成伤害。 侵权法旨在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来解决这种损害,而问题是基于过失。 受害方使用民事诉讼寻求补救与侵权行为相关的损失。 与刑事诉讼不同,补救通常以金钱的形式提供,而不是监禁。 因此,过失举证责任较低。 犯下该行为的罪犯或侵权行为者是民事诉讼中的被告。 原告是受害方,他提起诉讼,民事法院将对此作出裁决。 罪犯最终成为被告,被告必须在民事诉讼中对原告的指控作出回应。
在侵权诉讼中,法官和陪审团具有某些独立的职能(Kionka,2013):
法官决定法律问题 | 陪审团决定事实问题 |
---|---|
被告对原告的责任(如果有) | 发生了什么 |
防御要素 | 所发生事件的法律后果 |
法律规则的适用 | 原告遭受的损失 |
伤害
两种侵权行为是故意侵权和过失。 故意侵权行为是有意识和有目的的行为的结果。 当个人不履行谨慎责任时,就会发生@@ 过失。 侵权行为是指对个人造成伤害或伤害的行为或不作为,从而导致民事过失,构成责任(WEX,n.d.)。 在侵权法中,损害可以定义为由于他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遭受的损失或不利(WEX,n.d.)。 这种损失可能是人身伤害,例如在潮湿的地板上滑倒和掉落,也可以是个人财产损失,例如让水毁坏家具。 损害是由于他人故意或由于缺乏合理的谨慎而做了或未做的事情造成的。
侵权行为有两个基本要素:损害赔偿和赔偿(法律,tort.laws.com)。 侵权法旨在补偿在他人手中遭受损害的人(Baime,2018)。 侵权法决定了被告的法律责任和伤害的价值。 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着眼于不同类型的情况。
故意侵权
故意侵权行为是由知道自己正在犯下侵权行为的罪犯犯下的。 意图并不总是等同于直接造成最终结果。 在某些情况下,意图可能是另外一回事,例如知道可能发生某种伤害。 伤害可能是故意行为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罪犯认为可以原谅的某些情况造成的(Kionka,2013)。
可能允许被告辩称该行为是可原谅的某些情况包括:受害方的许可,或为财产、自己或他人辩护(Kionka,2013)。 如果受害方同意允许被告玩弄刀具和滑倒并造成伤害,则该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可以原谅的。 如果被告在试图避免被汽车撞到时对原告的汽车造成了伤害,那可能是可以原谅的。
不同类型的故意侵权行为基于不同的情况,面临不同的补救措施或追回损失的方式(Baime,2018):
- 攻击是一种故意侵权行为,发生在个人有合理理由担心旨在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的故意行为时。
- 当一个人@@ 提出毫无根据的投诉以对他人提起刑事诉讼时,就会发生恶意起诉。
- 当一个人故意制造和宣传关于他人的恶意虚假信息时,就会发生@@ 诽谤。 诽谤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发生:诽谤和诽谤。 实际上,诽谤就是说假话。 当在书面或其他录制的论坛中表达虚假信息时,就会发生@@ 诽谤。
- 侵犯隐私涉及不必要地制作负面公共信息。 根据个人作为公众人物的地位,对侵犯隐私的行为适用不同的标准。
疏忽
过失是另一种侵权行为,有两个含义。 它是侵权行为诉讼理由的名称,也是一种不符合合理谨慎标准的行为形式(Kionka,2013)。 诉讼原因是造成损害的原因,谨慎标准基于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的谨慎。 过失是通过确定被告的责任、被告是否违反该义务、伤害原因以及伤害本身来决定的。
要将某项行为视为过失,必须根据情况下的合理标准,负有法律上的谨慎义务或采取行动的责任(Baime,2018)。 如果一个人同意照看孩子,但没有照看,随后孩子受到了伤害,则可以将其视为疏忽。 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应该看孩子,或者不同意看孩子,则不被视为疏忽。
理智的人被定义为必须根据自己对情况的了解、他或她对情况的看法以及他或她对情况的看法采取合理谨慎态度的人(Kionka,2013)。 在某些情况下,这种知识可能基于对社区事务的常识,例如知道桥梁因维修而关闭。
在某些情况下,谨慎责任以特殊关系为基础,这种关系基于隐含的谨慎责任。 这种隐含的谨慎责任通常表现为援助责任或保护他人的责任,例如,护士在医院照顾病人,或者救生员负责守卫区的游泳运动员(Baime,2018)。 路人没有义务提供帮助,但如果个人试图提供帮助,则他或她有责任负责任地行事。
过失诉讼理由的要素是(Kionka,2013):
- 被告有义务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
- 以被告未遵守谨慎标准为由违反了该义务
- 被告的作为或不作为与对原告的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 可衡量的伤害,可以通过金钱损失进行补救
可预见性
过失案件的判决受被告能否预测某项作为或不作为可能导致侵权行为或可预见性的影响(Baime,2018)。 责任通常取决于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损害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这意味着结果在发生之前相当明显(Baime,2018)。 协助醉酒者上车的人可能被视为疏忽,因为当她在醉酒状态下开车时,她可能会受到伤害。 这种情况是可预见的损害概率的一个例子。
结论
故意侵权和过失源于个人故意和无意的行为。 民事法庭通过首先确定过失和伤害,然后确定补救措施来裁定损害赔偿。 有时,如果情况表明被告是在允许的情况下行事或为自己辩护,则可以免除损害。 做出决定的主要标准是合理的谨慎标准: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