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危险沟通安全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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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通信安全数据表
危害沟通标准 (HCS) 要求化学品制造商、分销商或进口商提供安全数据表 (SDS),以传达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HCS 要求新的 SDS 采用统一格式,并在以下标题下包括章节编号、标题和相关信息:
第 1 部分 “标识” 包括产品标识符;制造商或分销商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紧急电话号码;推荐用途;使用限制。
第 2 节 “危害识别” 包括与化学品有关的所有危害;必需的标签元素。
第 3 节 “成分/成分信息” 包括有关化学成分的信息;商业秘密声明。
第 4 节,急救措施包括急性、延迟的重要症状/影响;所需的治疗。
第 5 节 “消防措施” 列出了合适的灭火技术、设备;火灾造成的化学危害。
第 6 节 “意外释放措施” 列出了应急程序;防护设备;正确的封闭和清理方法。
第 7 节 “处理和储存” 列出了安全处理和储存的预防措施,包括不兼容之处。
第 8 节 “暴露控制/个人防护” 列出了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允许暴露限值 (PEL);阈值限值 (TLV);相应的工程控制措施;个人防护装备 (PPE)。
第 9 节 “物理和化学特性” 列出了化学品的特性。
第 10 节 “稳定性和反应性” 列出了化学稳定性和危险反应的可能性。
第 11 节,毒理学信息包括接触途径;相关症状、急性和慢性影响;毒性的数值测量。
第 12 节,生态信息* 第 13 节,处置注意事项* 第 14 节,运输信息* 第 15 节,监管信息*
第 16 节,其他信息包括准备日期或上次修订日期。
*注意:由于其他机构监管这些信息,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将不执行第 12 条至第 15 条(29 CFR 1910.1200 (g) (2))。
雇主必须确保员工可以随时获得 SDS。
有关 SDS 内容的详细描述,请参阅 1910.1200 的附录 D。
化学品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必须确保向雇主提供安全数据单的副本,包括其初次装运以及安全数据单变更后的第一批货物的副本。
维护 SDS 表
雇主必须在工作场所保存现场每种危险化学品的SDS表。 在每次工作轮班期间,员工在工作区域时必须能够随时获得 SDS 表。 允许电子存取,例如计算机数据库、缩微胶片和保存安全数据表纸质副本的其他方法,前提是这些选项不会对每个工作场所的员工立即访问造成障碍。 无论如何,在每次工作轮班期间,所有员工都必须随时获得 SDS 表。
如果员工需要在轮班期间在工作场所之间旅行,则允许在主要工作场所存放安全数据表。 SDS 表可以以任何形式保存,前提是它们包含上面列出的所有必需信息。
训练
雇主在员工初次执行任务时以及在工作场所引入新的危险化学品时,为其提供有关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的有效培训。
所需的培训应至少涵盖以下主题:
- 危险沟通标准的要求。
- 在存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区域内开展业务。
- 书面危险沟通程序和 SDS 表的位置。
- 检测危险化学品存在的方法和操作。
- 与工作区域中的化学物质相关的生理和健康危害。
- 员工可以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以及他们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其他控制措施。
- 雇主危险沟通计划的详细信息,包括如何使用安全数据表和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过程安全管理
多年来,在使用具有高危化学品的化学品的各个行业中,在涉及高危化学品的过程中出现意外释放有毒、活性或易燃液体和气体的报道。 无论哪个行业使用这些高危化学品,只要控制不当,都有可能意外释放,从而造成灾难的可能性。
为了帮助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发布了高危化学品过程安全管理标准(29 CFR 1910.119),其中包含与使用高危化学品的过程相关的危害管理要求。
一般和建筑行业的具体标准涉及过程安全管理 (PSM)。 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标准强调与高危化学品相关的危害管理,并制定了整合技术、程序和管理实践的全面管理计划。